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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公告》(教学〔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质,特拟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法。
1、指导思想与总体需要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方位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统一需要,进一步提升招生选拔水平,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大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在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中将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革新能力、人文素养、心理健康与身体情况等全方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组织领导
(一)组织形式
1.为了加大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选拔出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出色的考生,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使用学校统一领导、一级学科牵头、各培养单位具体组织的方法进行。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2.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牵头单位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审核、监督硕士研究生选拔过程,并准时处置公示期间考生反映的问题。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可依据其学科研究生招生规模、数目和培养单位分布状况可以设立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
3.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原则上由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牵头单位的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参与该一级学科招生与培养单位的院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有关单位领导、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职员组成。另设秘书一名,由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的研究生秘书担任。
4.单一培养单位招生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设5-7人,多个培养单位一同参与招生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设7-9人且牵头单位占半数以上,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成员设5-7人。
(二)工作职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文件的拟定、招生计划的调整、复试工作的指导和调剂生、专项计划及破格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核;负责对复试策略及推行细节、复试名单及建议录起名字单的审核等;确定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法、复试策略及拟录起名字单并负责上报江苏考试院和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2.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拟定切实可行的复试策略、内容、程序及推行细节,并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本一级学科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
3.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须依据复试策略,严格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复试名单组织复试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与其它有关工作,并确定建议录取职员名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付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成员进行业务人员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根据既定策略和程序进行,并做好复试记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性和有效性。
3、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
(一)复试形式。一志愿考生使用现场复试,调剂考生使用互联网远程复试,互联网远程复试平台为研招网远程复试平台。
(二)复试时间。参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和调剂通知。
(三)一志愿复试
1.复试比率。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率一般高于120%,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根据事实上线状况安排复试。
2.复试内容和需要。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内容主要包含英语听力测试50分、专业常识笔试150分(笔试科目按招生目录需要实行)、面试100分(包含综合考察、口试与必要的实验、实践操作等)三部分。英语听力测试和专业常识笔试考核统一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面试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推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要有明确的评分标准。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含:英语听说能力,人文素质、举止、表达、礼仪、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等,专业业务能力、专业常识技能及革新精神、革新能力等。复试过程加大革新潜质考核,突出专业素养考察和考生的综合素质等。各学科专业应从选拔革新人才的高度,拟定出切实可行的复试细节。
3.总成绩核算方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四)调剂复试
1.调剂条件。我校学术学位类专业不接收考试报名专业学位类考生调剂,其余条件参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实行。
2.调剂方法。我校接收调剂考生需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软件”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高于12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一模一样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低于36小时。
3.调剂原则。本着同等条件下一志愿优先的原则,线上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同意调剂。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对姥爷布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均可通过调剂系统进行申请。调剂缺额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布,调剂工作的具体推行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软件”填报调剂申请志愿。接到我校调剂复试公告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软件”确认参加复试,不然取消复试资格。
4.调剂复试内容。调剂复试总分150分,内容包含:专业英语(50分)和综合面试(100分)。专业英语由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自行确定,综合面试内容与一志愿考生相同。
5.总成绩核算方法。初试统考科目成绩+复试成绩。
(五)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和复试。达到复试基本需要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所考试报名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报名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具体科目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加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试题需要与复试一试卷需要相同。加试工作由各招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加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同时报研究生院公示。同等学力考生与非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办法相同。
(六)关于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已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无需参加复试。
(七)关于复试加分项目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考试报名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考试报名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复试考生加分资格由考生本人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各培养单位对考生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报江苏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
1.考试报名“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我校一志愿或调剂复试。
2.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考试报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需要和同意“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需要。
(九)严肃考风考纪
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需要遵守考试纪律,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如在考核过程出现违规、作弊等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4、工作需要
(一)各招生培养单位应高度看重复试工作,拟定细化、可行的复试工作策略,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学校将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应打造和健全复考试试题库组建工作,确保复考试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困难程度适中,可以科学考查考生对专业常识的把握和革新能力。
(三)各招生培养单位应做好复试职员选拔培训工作。参加复试的员工需要是政治靠谱、坚持原则、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业务熟知且当年无直系亲属考试报名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的正式在职职员;参加面试的考官原则上应拥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或为硕士研究生导师。所有参加复试员工都需要经过学院统一培训方能上岗,培训应强化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复试过程中需要严格实行复试程序和标准,统一尺度,坚决杜绝自行其是、擅自调整、破坏规则。
(四)各招生培养单位应加大对考生的资格审察。复试前应严格采取“两辨别”“四对比”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考生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严格审察,特别是对考试报名专项计划和申请加分考生的有关材料严格审核、确认资格。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以在线报名时中国研招网网报系统提供的学籍学历审核结果为准(考生凭在线报名时的账号和密码登陆中国研招网报名网站查看),学历和学籍信息未通过系统审核的复试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不然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培养水平的要紧工作环节,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需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衡量,以德为先,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加入复试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诚信等方面。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通过线下和线上方法,直接知道考生思想政治状况,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方法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三)强化对考生诚信的需要,充分借助《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考试报名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状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情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要紧内容和录取的要紧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紧急遭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不是予以录取。
(四)拟录起名字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察建议)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方位审察其政治思想状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6、录取
(一)录取程序
1.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依据考试报名志愿(第一志愿)的总体状况、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见各招生培养单位复试策略及录取方法)进行排序,择优提出拟录起名字单。综合成绩相同状况下的拟录取排序则以公布的复试策略及录取方法为准。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经考生确认的考试报名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考试报名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互联网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实行招生全程公示规范。公示内容包含复试录取方法、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复试策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在公示有关信息的过程中,要处置好信息公开与维护考生隐私权的关系。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由校纪检监察及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对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建议录起名字单审核后,确定拟录起名字单,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录取计划与培养费
各学科专业按实质录取计划录取,需要严格实行国家计划,不能超计划录取。学术型计划可用作专业学位计划,专业学位计划不可用于学术型计划。录取类别包含非定向和定向。学习形式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能相互调整用。
学费收费标准:全日制金融硕士10000元/生/学年,其他全日制硕士8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金融硕士28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30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工程管理硕士(MEM)30000元/生/学年,非全日会计硕士(MPAcc)40000元/生/学年(学制2年),其他非全日制硕士15000元/生/年。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在职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能参加研究生新生出色奖学金评比。
7、体格检查
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招生专业介绍实质状况,提出体检需要。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安排在入学报到后在学校进行。
8、严肃招生纪律
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应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根据本方法实行。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加大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要加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努力打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好声誉。
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所涉及的单位和员工按国家有关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置,考生被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
025-58139194(研招办)
025-58139069(校纪委)。
9、本方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讲解。
南京工业大学
2024年3月24日